兩年前寫過一篇「他,馬的,跨年晚會」 ,沒想到這時來看,依然完全適用,而且更變本加厲。今天晚上這個蕞爾小島會有幾場跨年晚會?答案是至少有27場,除了馬祖外,幾乎每個縣市都辦了,台北縣最猛,同時間有三場。(英明啊)

今年台灣南部遭遇百年災害,創傷仍未撫平、國土危脆,重建工作也還在起步,而且經費嚴重不足,照理說應該將子彈用在該用的地方,而不是因為有慈濟自費去認養興建永久屋政府就好像沒有事了。但相反的,很多地方卻是擴大舉行,辦跨年晚會不用錢是不是?跨年晚會似乎成了討好選民的一種裹著蜜糖的毒藥,效用很低(爽到那些趕場的藝人),是煙火式的浪費,不會產生更多效益(請歌星、放煙火的前拿去清水庫淤砂還更值得),但各縣市首長卻仍一頭熱,偉大的總統也要帶頭出席,搞得好像不辦就是不對。

前次已經討論過台灣辦跨年晚會實在找不出甚麼意義,這次要談談對環境的危害。

台灣對環境不友善在國際間已經算是惡名昭彰,排碳量位居全球第14,人均排放量是12.2噸,而且還持續增加,完全無視自己可能會是氣候變遷下最嚴重的受害者之一。除了台北市,大多民眾會搭乘捷運參加晚會外,即便是擁有捷運的高雄市,預估也僅有不到1/4人(約10萬人)會搭乘捷運,其他幾乎都是騎機車,其他縣市更不用說,一定都是用汽機車前往,部份提供接駁車的也只是聊備一格(那些公車能載幾個人啊!)。全國多場跨年晚會推波助瀾下又會增加多少碳足跡與二氧化碳,為已經脆弱的環境造成更大的負擔。

另外,晚會所產生的垃圾也很可觀,以2009年的台北場來說,一夕就增加10多噸垃圾(98.12.30自由電子報),全台灣我想百噸垃圾跑不掉。這讓我想到海角七號的一句台詞,「...在台下吱吱叫完後,自己人留下來撿垃圾。」

今年跨年我還是不會去任何一場晚會,我要和家人一起吃頓晚餐,同時順便欣賞NHK紅白歌合戰,看了之後,會更了解台灣的跨年演場會是有多粗枝濫造了。

跨年晚會,還是省省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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